重庆美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美高字[2014]003号
通报表扬
公司总部、各管理处:
2014年12月6日凌晨3时左右,318步行街9号岗值班员吴思明发现海润广告(双龙路60号附2号)屋里有异常响动,查明有火灾发生,及时先向班长唐光林报告,并向119报警,其它岗位人员闻讯后提着灭火器迅速到达现场(监控室人员留守),唐光林安排一名保安通知引导楼上人员疏散,其它几名秩序员打开附近室内消火栓用消防水灭火(室内易燃物品多,火势较大灭火器排不上用场),一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,最后消防官兵到来共同扑灭了大火(约3:40时)。当场得到了消防官兵竖起大拇指赞扬——好样的!交接班后,约6:30时又开始复燃,高登祥班长带领两名队员接通室内消火栓进行了扑灭,并设置了警戒线,消防部门和文龙派出所对起火原因进行了调查,现在该门面业主没有异常反应,正在整修店面。
为鼓励先进,发扬正能量,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吴思明、唐光林、高登祥三人全公司通报表扬,物质奖励每人50元。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,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重庆美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
主题词:表扬 通报
公司总部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印